April 1, 2008

基督教對教育的影響

耶穌不僅只在第一世紀醫病、傳道,他的教導和榜樣,對整個教育理論和制度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

早期的基督徒教育
早期的基督徒多是猶太人,猶太民族原有重視正規教育的悠久傳統。耶穌又教訓門徒和信徒: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參《馬太福音》28:20)。
早期基督徒對初進教會的人,會用一問一答的“教理問答”方式來教導他們,不論男女都要接受這種教導,時間長達二、三年。大約公元150年,殉道者查理士首先創建了正規的教理問答學校,一所在以弗所,另一所在羅馬。雖然這些學校以傳授基督教教義為重點,但也教授如數學和醫學等學科。

在基督降生前的希臘羅馬,只有來自社會上層的男童能接受教育,沒有對女童的正規教育。早期基督教在教育方面的貢獻,是對來自不同社會階層和種族背景的人都一視同仁,在男女同受教育上,也在羅馬社會中產生廣泛而強烈的影響。

公元四世紀左右,教區學校和主教制學校成立,在主教的管轄下,這些學校不僅教授基督教教義,也普遍講授七藝──語言、修辭、邏輯、算數、音樂、幾何和天文學。公元五世紀左右,又有修士/修女學校,一些女孩被送到女修道院學習藝術和文學,其中有些人留在修道院生活而成為修女。

普世教育/公立學校/義務教育
中世紀的教育主要在宗教或政治層面,重視教會領袖與神職人員的訓練超過普通個人;而文藝復興時期,逐漸將焦點由僧侶轉移到世俗人上,但多為上層社會子弟和社會菁英。16世紀的新教改革,也間接促成了普世教育的發展。著名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驚訝於當時民眾普遍缺乏知識的現象,以一系列的實際主張,推廣普世教育。1529年他寫下“小要理問答”,大力倡導信仰要理的平民化教育,希望教育民眾成為敬畏上帝,遵守法律的公民,在生活各個層面服務上帝和社會。

馬丁.路德的教育思想是為解決那個時代問題而產生,思想核心是“因信稱義”與“唯獨聖經”。他認為必須透過教育,讓人人都能閱讀神給人的話,培養對神的虔誠信仰,而使靈魂得到拯救。除“因信稱義”學說,他也相信人在上帝面前便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這種觀念反映在教育層面,人們在教育權利上應平等。
他認為,應當使每一兒童,不分性別和社會階層都受教育。

馬丁.路德告誡政府要強制孩子上學,敦促義務教育,建議國家通過立法來強制執行,並建立一個國家級的學校系統,包括有兩性參加的初級、中級學校及大學。路德的主要助手菲利普.梅蘭希頓成功地遊說了德國政府,實施第一個由國庫基金支持的公立學校系統。路德被尊稱為“德國的公立學校之父”。

馬丁.路德生前,他的教育思想就在德國和歐洲其它地區得到廣泛傳播。宗教改革運動的另一位領袖約翰.加爾文,也在瑞士提倡普世教育。他的日內瓦計劃包含:在本國形成一個初級教育系統,包括閱讀、寫作、算數、語法和宗教科目,並建立中等教育。路德和加爾文的普世教育理念,根源於基督教聖經的兩個原則:上帝不偏待人(參《使徒行傳》10:34),他盼望每個人都得拯救(參《約翰福音》3:16),因此,人人需要受教育。

分級教育/幼兒園/主日學
約翰.斯特姆是一位與路德同時期的法國路德宗牧師,他提出按水平分級教育的構想。他認為這種体制激勵學生努力學習,使自己能提升一級,並能感受到自己努力的回報。

弗里德里克.弗羅貝(1782-1852)是幼兒園的創始者。他出生在德國路德宗牧師的家庭,信仰使他感到人、大自然與上帝密不可分。他小時候經常在家中的花園裡當父親的幫手。長大後有一天在群山中漫步時,心中浮起一個想法:讓小孩子在專業園丁(老師)的照顧下,在孩子自己的花園(Kindergarten)裡茁壯成長。他的幼兒教育理念很快傳播到世界各地。

羅伯特.雷克斯(1735-1811)是一位蘇格蘭的印刷商,他希望在星期天幫助貧苦人家的孩子讀書,因為當時仍未有童工法,孩子們每天工作12小時,每週六天,只有星期天休息。他於1780年在一個租來的廚房,為這些孩子辦了一所學校,讓他們星期天上學。後來主日學運動迅速發展,很快就蔓延至北美洲,成為基督教教育中不可缺的一環。

聾人教育/盲人教育
阿貝.埃普是一位牧師,他於1775年在巴黎開發了一種教學使用的手語,他的動力來自他希望聾人能認識福音。1817年托瑪斯.加勞德辦了第一所美國的聾人學校,教他們手語,使他們能閱讀、寫作和交流,並能“聽到”基督的福音。

耶穌在世時,曾施行奇蹟治癒盲人,據記載,公元630年,基督徒曾在耶路撒冷建立“盲人看顧所”,14世紀時基督徒開設一些盲人收容所。1834年法國的路易斯.布萊葉發明了六點系統的點字法。他三歲時因意外而失明,深受父親敬虔信仰的薰陶,把他的盲人教育工作,視為上帝託付的神聖使命。

大學/學術研究
根據一般說法,通常把1158年建立的義大利博洛尼亞大學視為第一所大學,而這所大學專門從事聖經正典律法研究。第二所大學是巴黎大學,專門教授神學。
博洛尼亞大學成為義大利、西班牙、蘇格蘭、瑞典和波蘭數所大學之母。而巴黎大學則是牛津大學及葡萄牙、德國和澳大利亞多所大學之母。英國劍橋大學的以馬內利學院,則成為美國哈佛大學之母。

從歷史根源來看,修道院是大學的雛形,直至19世紀,許多大學都是以基督教的機構來創立,不管學校是教法律、神學還是醫學。目前多數歐洲的國家級大學,例如:牛津、巴黎、劍橋、海德堡、巴塞爾等,均起源於基督教。

根據唐納德.圖克斯伯里在1932年出版的《內戰前美國學院和大學之成立》一書,內戰前的182所大學和院校中,有92%都是基督教各教派所創建的。成立於1631年的哈佛學院,即今日的哈佛大學,原是公理派教會創建的神學院。耶魯大學是由公理會開始的,原意在於培養傳道人。伊利諾州的西北大學,由循道會創辦。哥倫比亞大學起初是美國聖公會的一個機構。普林斯頓大學始於一所長老會的學校,布朗大學則有浸信會的背景。甚至一些州立大學,例如:肯塔基州立大學,加利福尼亞州立大學柏克萊分校,田納西州立大學等,均起源於教會學校。

學術研究的起源也來自修道院。修道士在修道院裡從事各種聖經和非聖經書籍與手稿的翻譯及抄寫工作。他們常對所抄寫或翻譯的不同來源的版本,作比較和討論,這種與研究相關的活動在大學裡得到延續。

從教理問答學校、教區學校、主教制學校、修道院、中世紀大學、盲人和聾人學校、主日學、幼兒園,到現代分年級學校、中等教育、現代學院、大學、和普世教育等,都是基督教的產物,都源於耶穌基督的教導與吩咐:“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
註:本文資料來自施密特(Alvin Schmidt)所著《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
(刊登於2008年4月海外校園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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